其實我並不知道選擇再次給機會前度男朋友是否正確。
我真的那麼愛他嗎? 那時我真的以為是。我以為我們真的可以從新開始。但我最終還是跟前度分手了。原因是第三者。。。 是他另結新歡。他再次對我不忠﹐我當然欣然接受分手的結局。
新的學期﹐無論是學業﹐愛情都是新的開始。
他﹐是很偶然的機會下認識。
和他一起的時間確實令人感到很溫馨的﹐他會為我花盡心思。我們每天也會一起上學﹐放學。即使大家不是同時間上課﹐他也會讓我開他的車子﹐等他一起回家。由於當時父母還是反對求學時期拍拖﹐他甚至寧願做了一次「衣櫃裡的男人」﹐目的也只是為了給我送上一份窩心的生日禮物。
可惜這段關係只持了很短時間﹐他的不辭而別令彼此關係也就此完結了。
連續數天沒有上學﹐大家都以為他只是請假而已。可是﹐我心裡有無數不安﹐致電他家﹐甚至直接登門﹐也一概沒有回應。那時我已經知道﹐他不會再回來了。
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不是說過愛我的嗎? 怎麼突然消聲匿跡?當天我看著他那認真的眼神﹐那一句「我愛妳」﹐難道也只是開玩笑嗎?
或許他不喜歡把心裡的想法說出來﹐但為什麼要選擇不辭而別?
雖然我明白當中某些原因﹐但請原諒我沒有足夠的智慧去了解他的不辭而別。在他離開之後﹐我確是有講不出的心痛。只因為曾經相愛﹐心才會痛。
我當時一點也不感到快樂﹐因為所愛的竟然離我而去﹐連聯絡的方法也沒留下﹐留下的就只有和他一起的回憶片段。
不論開心﹐傷心的事也發生了。問題解決不了﹐我選擇忘記﹐放棄﹐死心。至少這樣會令自己感到舒服一點。
就這樣的不辭而別﹐教人多麼傷心, 多麼心痛。雖然現在的我已經不再愛他﹐但我們也許曾經相愛過一段日子﹐我還是會懷念他。他﹐依然留在我心。



